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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湖南奥神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世捷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湖南奥神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世捷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分类:公告与招商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8-3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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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湖南奥神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世捷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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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湖南奥神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世捷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湖南奥神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世捷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PF-2023082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478917.00元

最高限价:478917.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

(7)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4-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8)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8月 31 日起至2023年9月7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开元东路53号思进大厦A座8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不齐或逾期者,均不予办理。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自2023年8月 31 日起至2023年9 月5日止。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1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开元东路53号思进大厦A座8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无。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新建

电话  :15074870661

地  址:长沙经开区漓湘中路16号山河智能产业园综合楼4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潍

电  话:0731-86244117、19198219679

地  址:长沙县开元东路53号思进大厦A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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