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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河智能一厂区B厂房地面下沉处理等零星拆除及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山河智能一厂区B厂房地面下沉处理等零星拆除及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公告与招商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1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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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原山河智能一厂区B厂房地面下沉处理等零星拆除及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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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原山河智能一厂区B厂房地面下沉处理等零星拆除及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原山河智能一厂区B厂房地面下沉处理等零星拆除及维修工程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CSXD2022-012。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原山河智能一厂为“腾笼换鸟”收回资产,为盘活国有资产,现B厂房已对外租赁。因厂房年久失修出现多处破损,承租方反映且资产部巡查发现B厂房东南侧出现地面下沉、凹陷等情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及早消除安全隐患,拟对原山河智能B厂房东南侧地面下沉、凹陷等进行维修。施工内容主要为:下沉地面拆除及修复、开裂砖墙拆除及修复、维修钢制铁门等。

二、采购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13057.1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3057.1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成交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是指2022年02月至2022年04月期间的任意一个月。

(5)其他说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要求提供:

①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

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8、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05月13日起至2022年05月2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沙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东、开元路北尚城A栋1601-1606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不齐或逾期者,均不予办理。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自2022年05月13日起至2022年05月18日止。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东、开元路北尚城A栋1601-1606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文件招标采购;

2、因图纸过大无法上传,投标人请在报名时向代理机构领取图纸。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浩

电 话:13787009001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1号、3号德普五和企业园一期6栋C座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铁军

电 话:1378618855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东、开元路北尚城A栋1601-1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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