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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四厂栏杆加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四厂栏杆加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公告与招商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0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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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四厂栏杆加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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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鑫鑫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四厂栏杆加高项目进行自主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四厂栏杆加高项目

2. 项目编号:XSSW-20210036

3.最高限价:919340.84元                      

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该工期已考虑节假日、天气条件等因素,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工期不顺延。

6.采购范围:星沙厂有5860米,城北厂有7921米,城南厂有4420米,城西厂有68米(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单位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单位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投标单位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04月至2021年06月。

3、投标单位特定资格条件:

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日期:2021年85日起至2021年812日止(节假日除外)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长沙鑫鑫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楼)。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递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6.报名领取资料:报名后将发放本项目《自主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投标单位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18171530分,地点为长沙鑫鑫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保证金的缴纳及要求

1、保证金数额:1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户名:长沙鑫鑫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星沙支行

账号:66140078801800000570

3、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323号 

联系人:邓运泉                      

电  话:0731-84013172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鑫鑫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楼

联系人:戴俊、李镖                       

电  话:0731-8620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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