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描述信息
搜索
搜索

热门关键字:集团产业 | 党风廉洁 | 联系方式

新闻资讯

资讯分类
/
/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城西污水 处理厂节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城西污水 处理厂节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分类:公告与招商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5-25 17:18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城西污水 处理厂节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概要描述】

  • 分类:公告与招商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5-25 17:18
  • 访问量:
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委托代理编号:XSSW-20210002

代理机构编号:HNCT2021-044
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城西污水处理厂节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680000元

最高限价:68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6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项目整体质保为项目验收后三年内免费质保。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招标采购需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以下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6-09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购买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06-10 15: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06-10  15:0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1-05-25起至2021-05-28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3、递交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敏骏

电    话:0731-84013172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思佳、吴瑛

电    话:0731-84126198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上一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