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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产业基地智慧停车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星沙产业基地智慧停车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分类:公告与招商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4-19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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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星沙产业基地智慧停车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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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星沙产业基地智慧停车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星沙产业基地智慧停车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CSXCJGS-2024CG003

3、委托代理编号:HNPF-20240328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233037.87元。

采购最高磋商限价:233037.87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5-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②“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是指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4月 - 28 日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元东路53号思进大厦A座8楼)。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元东路53号思进大厦A座8楼)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开元东路53号思进大厦A座8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2024- 4 - 19 起至2024- 4 -  24 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志宇

电 话:0731-84037711

地  址:星沙长龙街道开元东路1327号星沙产业基地办公楼8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潍

电  话:0731-86244117、19198219679

地  址:长沙县开元东路53号思进大厦A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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